关于9月份工资发放调整事项的说明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计财处 作者:计财处 时间:2018-09-10 点击: 548
各位老师:
根据人事处通知,对本月工资发放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1.自本月起在工行工资发放时调整了薪级工资发放标准,同时,补发了1-8月薪级工资调整差额。
2.对按2017年实际月收入计算社保缴纳基数达到封顶线的部分教职工,在本月工行工资发放时调整了养老金、医疗金、失业金、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额,同时,补扣了1-8月养老金、医疗金、失业金、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额调整差额。
3.自本月起在交行工资发放时调整了月考核奖发放标准,其中,学院发放指标已拨付到位,由各学院具体落实发放。
具体可登录人事处网站查看调整通知,登录计财处网站“复翼财务综合信息平台/个人收入查询”查看金额。
计划财务处
201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