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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新设或变更收费项目的通知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计财处 作者:计财处 时间:2018-09-10 点击: 207

各学院、部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收费管理办法》(杭师大财〔2015〕2号)的规定,现将申2018-2019学年第学期新设或变更收费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收费项目的范围。2018-2019学年第学期需新设的收费项目以及原有已通过审批但涉及到收费标准、项目名称等要素发生变化的收费项目

2.申请收费项目的依据。收费项目的设立及收费标准的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以及收费项目的相关材料。收费项目相关材料应当明确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标准及依据、收费对象、收费用途、收费方法、举办地、收费理由、费用预算等。

3.申请程序和时间要求。2018-2019学年第学期需申请的收费项目,由相关学院、部门按学校规定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收费立项申请表》,附收费依据交业务管理部门审核。业务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18年915日前送达计划财务处收费管理科(行政楼206室)或行政办事大厅计财处窗口。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方式:电话28861106

邮箱327645038@qq.com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收费立项申请表

计划财务处

2018年95

杭州师范大学收费立项申请表



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新设或变更收费项目的通知

计财处 · 2018-09-10

各学院、部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收费管理办法》(杭师大财〔2015〕2号)的规定,现将申2018-2019学年第学期新设或变更收费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收费项目的范围。2018-2019学年第学期需新设的收费项目以及原有已通过审批但涉及到收费标准、项目名称等要素发生变化的收费项目

2.申请收费项目的依据。收费项目的设立及收费标准的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以及收费项目的相关材料。收费项目相关材料应当明确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标准及依据、收费对象、收费用途、收费方法、举办地、收费理由、费用预算等。

3.申请程序和时间要求。2018-2019学年第学期需申请的收费项目,由相关学院、部门按学校规定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收费立项申请表》,附收费依据交业务管理部门审核。业务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18年915日前送达计划财务处收费管理科(行政楼206室)或行政办事大厅计财处窗口。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方式:电话28861106

邮箱327645038@qq.com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收费立项申请表

计划财务处

2018年95

杭州师范大学收费立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