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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学院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立项及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3-12 点击: 1

 

杭师院[200738

 

为了落实学校“十一五”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深化研究生课程与教学改革,提高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内容

总体目标:建设一批能反映科学研究新进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视野宽广、内容新颖、结构合理、手段先进的高质量研究生教育品牌课程。

具体建设目标:

1.课程内容选择有足够的广度和深度,反映学科发展的前沿;积极编写能反映各自学科基础和学科前沿、适合研究生学习特点的优秀教材或教学参考书。

2.建设一支由主讲教授负责的包括23名专任教师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团队。

3.教学大纲规范,教学方式先进,体现研究生教学特点和学科特色,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显著提高教学效果。

4.鼓励建设数字化网络课程。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学习资源库等教学材料上网,实现优质课程和教学资源校内共享和动态更新。

二、立项范围

拟申请立项建设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必须是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中2学分(含2学分)以上,且连续开课2年以上的课程,其中重点资助受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共课、学位基础课程以及教学效果优秀的学位课程。

三、立项与建设时间

硕士研究生优质课程每两年立项1次,每门课程建设周期为2-3年。对立项课程实行中期检查和终末评估制度。

四、立项程序

1.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填写《杭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2.由学位点负责人推荐,学院(部)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确定优质课程立项推荐名单,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研究生处;

3.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对学院(部)推荐立项的课程进行评审,提出当年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

4.经主管校长审批后,以文件形式公布当年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立项项目。

五、项目经费及其管理

1.项目的资助额度为5000-20000元,鼓励各院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给予相应配套经费。

2.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1)教学资料(参考书、磁盘、光盘等)的购置,(2)调研差旅费,(3)开展教学研究、参加教学研讨会议费用,(4)论文版面费,(5)课件或电子教案等的制作费。

六、项目管理

1.课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

2.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填写《杭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附上相关课程建设材料。经学院(部)审核后报研究生处。

3.研究生出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考核,对未按计划进展的项目撤消直至追回经费,并对所在学院(部)下一轮的项目申报数作出一定的限制。

4.硕士研究生优质课程结题时,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优质课程评估,对于通过评估并达到优质课程标准的课程,将继续给予奖励性资助。

七、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校内制度

杭州师范学院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立项及管理暂行办法

· 2007-03-12

 

杭师院[200738

 

为了落实学校“十一五”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深化研究生课程与教学改革,提高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内容

总体目标:建设一批能反映科学研究新进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视野宽广、内容新颖、结构合理、手段先进的高质量研究生教育品牌课程。

具体建设目标:

1.课程内容选择有足够的广度和深度,反映学科发展的前沿;积极编写能反映各自学科基础和学科前沿、适合研究生学习特点的优秀教材或教学参考书。

2.建设一支由主讲教授负责的包括23名专任教师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团队。

3.教学大纲规范,教学方式先进,体现研究生教学特点和学科特色,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显著提高教学效果。

4.鼓励建设数字化网络课程。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学习资源库等教学材料上网,实现优质课程和教学资源校内共享和动态更新。

二、立项范围

拟申请立项建设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必须是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中2学分(含2学分)以上,且连续开课2年以上的课程,其中重点资助受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共课、学位基础课程以及教学效果优秀的学位课程。

三、立项与建设时间

硕士研究生优质课程每两年立项1次,每门课程建设周期为2-3年。对立项课程实行中期检查和终末评估制度。

四、立项程序

1.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填写《杭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2.由学位点负责人推荐,学院(部)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确定优质课程立项推荐名单,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研究生处;

3.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对学院(部)推荐立项的课程进行评审,提出当年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

4.经主管校长审批后,以文件形式公布当年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立项项目。

五、项目经费及其管理

1.项目的资助额度为5000-20000元,鼓励各院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给予相应配套经费。

2.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1)教学资料(参考书、磁盘、光盘等)的购置,(2)调研差旅费,(3)开展教学研究、参加教学研讨会议费用,(4)论文版面费,(5)课件或电子教案等的制作费。

六、项目管理

1.课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

2.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填写《杭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附上相关课程建设材料。经学院(部)审核后报研究生处。

3.研究生出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考核,对未按计划进展的项目撤消直至追回经费,并对所在学院(部)下一轮的项目申报数作出一定的限制。

4.硕士研究生优质课程结题时,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优质课程评估,对于通过评估并达到优质课程标准的课程,将继续给予奖励性资助。

七、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