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3-20 点击: 0
杭师院[2007]40号
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杭财综[2007]8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校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要举措,对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促进各行政事业单位厉行节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校是杭州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是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通过这次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我校的“家底”,有利于加强资产基础数据库的数据管理,建立资产长效动态管理机制;有利于为市财政进一步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更好的条件。
二、资产清查工作的目标
1.全面摸清家底。对我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校的物质技术水平和管理状况,为杭州市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做好基础性工作。
2.建立、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我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3.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良好的条件。
4.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杭州师范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我校资产清查工作。
组 长:林正范
副组长:赵长春、周瑞孝
成 员:吴 任、吴培林、曹布拉、何海根、姚海强、裘平军、张伟波、徐振海、徐 渊、裘海寅
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具体事务工作。工作小组成员:赵长春、吴培林、裘海寅、李志强、朱 玮、俞云和
四、资产清查基准日
统一以
五、资产清查主要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即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账务清理。即对我校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通过账务清理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3.财产清查。即对全校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过程中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收益的清查。
4.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即按照市财政的统一要求,边清查资产,边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实施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
5.完善制度。即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巩固资产清查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六、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准备布置阶段(
1.成立领导、工作机构。
2.下发文件、通知。
3.召开领导小组及学院、部门负责人会议,动员、部署工作。
(二)实施阶段(
1.总账与明细帐核对工作(
清查资产的对账工作由财务处组织、协调。
流动资产由财务处自行清查,主要是对各类应收款、对外投资和借出款项进行检查。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借出款、应收款应查清对方单位的财务状况和发生该资产时的经手人和发生的背景。及能否收回的可能性;
固定资产分两个层次对账。一是,先由财务处和设备处、资后处、图书馆、网络中心核对相关固定资产二级账。要求账账相符,如有未达账的,要做好余额调节表。二是,各主管职能部门和各资产使用单位核对固定资产三级账。设备处负责核对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的教学设备和办公设备;图书馆负责核对本馆的图书和各二级学院资料室的图书账;资后处负责土地、房屋建筑物外,还要与基建处核实尚未入账的房产价值。各主管职能部门和各资产使用单位对账,要求达到账账相符。
2.明细账与实物核对工作(
明细账与实物核对工作由设备处、图书馆、网络中心分别负责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的核查工作,要求达到账物相符。各单位进行账实核查时,若有盘盈、盘亏的现象要填制资产盘盈、盘亏表。
3.核查结果汇总、上报工作(
各职能部门应于
(三)总结阶段(5月份)
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
迎接市财政局对我校进行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是今年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各部门领导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和发动工作,做到组织健全、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