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年   月   日 星期  

  

校内制度

您的位置: 首页  >  校内制度

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基本条件及职责暂行规定(试行)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6-28 点击: 0

 

杭师大〔2007105

一、教师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严谨治学,教书育人,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教师职称人员原则上要求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上岗。

二、教学科研人员职务分为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其中专任教师职务设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专职科研人员职务设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实习研究员,或设其他相应职务。

三、教学科研人员岗位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设置,一般按二级学科和本科专业设置。

四、教学科研人员岗位聘任在结构上要求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学科研工作及学科建设的需要,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数的比例按教育部对各级各类高校岗位设置的要求逐步达到科学合理。原则上要控制高级职务岗位数的规模。

五、教学科研岗位的职责主要包括学校及各教学科研单位要求完成的教学、科研和社会工作,其中社会工作是指学校和各教学科研单位要求各项育人工作和有关社会服务等工作。

六、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任职资格、学历学位、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教学科研成果等五个方面。

七、应聘上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要求,其中正高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的基本要求,副高职称以下的教学科研人员须达到所在单位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的基本要求,未达到基本要求者,则在下一轮聘用时降档聘用,即正高聘副高级岗位等,依次类推。

(一)正高岗位上岗基本条件及职责

基本条件:

1)任职资格:专任教师具有高校教师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专职科研人员具有相应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证。

2)学历学位要求:196711以后出生者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含在读)。凡国家在2001年(含)以后开始设立的硕士点相关专业,其学历学位要求本聘期内可降低一级。教学科研业绩突出者学历学位要求可以降一级。

3)工作要求:近五年内,教学、科研工作考核达到学校规定的正高职务相应档级的合格要求,其中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内教学考核至少四年合格,科研考核年均合格;②科研考核年均不合格,则五年内教学考核必须历年在合格以上,并且有两年教学考核为良好(或一年为优秀)。

岗位职责:

4)专任教师必须承担所在单位统一安排的教学工作,指导研究生或本科生学习,教学工作量达到所在单位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标准,其中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教学考核应达到合格以上。

5)专任教师聘期内其科研业绩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正高职务相应档级的合格要求。

6)专任教师应指导青年教师一名或每学年开设学术讲座一次。

7)专职科研岗位上的研究员或相应职务人员须完成学校规定的研究工作量;在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时,应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

(二)副高(副教授)岗位上岗基本条件及职责

基本条件:

1)任职资格:专任教师具有高校教师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专职科研人员具有相应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证。

2)学历学位要求:197211以后出生者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含在读)。2001年(含)以后开始设立的硕士点相关专业,其学历学位要求本聘期内可降低一级。教学科研业绩突出者学历学位要求可以降一级。

3)工作要求:近五年内,教学、科研工作考核达到学校规定的副高级职务相应档级的合格要求,其中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内教学考核至少四年合格,科研考核年均合格;②科研考核年均不合格,则五年内教学考核必须历年在合格以上,并且有两年教学考核为良好(或一年为优秀)。

岗位职责:

4)专任教师必须承担所在单位统一安排的教学工作,指导本科生或研究生学习,教学工作量达到所在单位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标准,其中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教学考核应达到合格以上。

5)专任教师在聘期内其科研业绩必须达到所在单位规定的副高级职务相应档级的合格要求。

6)专职科研岗位上的副研究员或相应职务人员须完成学校规定的研究工作量;在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时,应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

(三)中级岗位上岗基本条件及职责

基本条件:

1)任职资格:专任教师具有高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专职科研人员具有相应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证。

2)学历学位要求:197711以后出生者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含在读)。2001年(含)以后开始设立的硕士点相关专业,其学历学位要求本聘期内可降低一级。教学科研业绩突出者学历学位要求可以降一级。

3)工作要求:近五年内,教学、科研工作考核达到学校规定的中级职务相应档级的合格要求,其中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内教学考核至少四年合格,科研考核年均合格;②科研考核年均不合格,则五年内教学考核必须历年在合格以上,并且有两年教学考核为良好(或一年为优秀)。

岗位职责:

4)专任教师必须承担所在单位统一安排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达到所在单位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标准,其中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教学考核应达到合格以上。

5)专任教师在聘期内其科研业绩必须达到所在单位规定的中级职务相应档级的合格要求。

6)专职科研岗位上的助理研究员或相应职务人员须完成学校规定的研究工作量;在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时,应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

(四)初级岗位上岗基本条件及职责

基本条件:

1)任职资格:专任教师具有高校教师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专职科研人员具有相应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证。

2)学历学位要求:197711以后出生者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含在读)。2001年(含)以后开始设立的硕士点相关专业,其学历学位要求本聘期内可降低一级。

3)工作要求:近五年内,教学、科研工作考核达到学校规定的初级职务档级的合格要求。

岗位职责:

4)教学工作要求:承担助教工作,聘期内第一学年要求听指导导师的课或本学科专业其他优秀教师讲课,听课任务不少于72课时。

5)科研工作要求:确定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聘期内参加一项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校级教改项目或课程建设项目或校级教学课件制作竞赛活动等。

6)教学科研成果要求:聘期内在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作品)1篇或参编教材一部或校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一项。音乐、美术、体育学科专业则应取得相当等级的成果。

7)专职科研岗位上的实习研究员或相应职务人员须完成学校规定的研究工作量。

七、暂聘、缓聘、借编聘任教学科研岗位的条件

1.暂聘条件:①具有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现已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教学效果良好,但学历学位尚未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承诺在本轮聘期结束前取得学校规定的学历学位进修资格者,可以申请暂聘教师岗位,暂聘期为三年;②只有中专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或非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现已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教学效果良好,承诺在本轮聘期结束前转评成高校教师职务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者,可以申请暂聘教师岗位,暂聘期为三年;③职称为高校教师系列,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教学效果良好,承诺在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可以申请暂聘教师岗位,暂聘期为二年。

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上述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2.缓聘条件:①具有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现已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但连续两年在学生评教成绩排名中均为本教学单位末位者,缓聘期一般为半年至一年。缓聘期结束本人可以向学校教务处申请试教要求,试教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岗。②具有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现已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在本次聘任中确因身体健康的原因不能参与聘任者。缓聘期间校内绩效工资停发。

3.借编聘岗:符合上岗基本条件且近三年教学考核均合格者,在本次聘用中,无相应教学科研岗位可聘,同时又不应聘教辅、管理及其它岗位者,原教学科研单位在无编制时,允许向学校借编聘用,被聘人员基础津贴只享受其暂聘岗位基础津贴的60%

八、教学科研人员申请转聘非教学科研岗位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学科研人员,在本轮聘任中一般应申请转聘非教学科研岗:

1.1962年1月1以后出生,学历未达到本科学历的教师。

2.具有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现已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但连续三年在学生评教成绩排名中均为本教学单位末位者,或连续两年教学考核不合格者。

3.暂聘期结束未达到要求者。

4.缓聘期结束且试教考核不合格者。

自本规定发布实施之后,与本规定相悖的其它规定自动失效,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属校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校内制度

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基本条件及职责暂行规定(试行)

· 2007-06-28

 

杭师大〔2007105

一、教师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严谨治学,教书育人,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教师职称人员原则上要求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上岗。

二、教学科研人员职务分为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其中专任教师职务设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专职科研人员职务设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实习研究员,或设其他相应职务。

三、教学科研人员岗位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设置,一般按二级学科和本科专业设置。

四、教学科研人员岗位聘任在结构上要求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学科研工作及学科建设的需要,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数的比例按教育部对各级各类高校岗位设置的要求逐步达到科学合理。原则上要控制高级职务岗位数的规模。

五、教学科研岗位的职责主要包括学校及各教学科研单位要求完成的教学、科研和社会工作,其中社会工作是指学校和各教学科研单位要求各项育人工作和有关社会服务等工作。

六、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任职资格、学历学位、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教学科研成果等五个方面。

七、应聘上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要求,其中正高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的基本要求,副高职称以下的教学科研人员须达到所在单位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的基本要求,未达到基本要求者,则在下一轮聘用时降档聘用,即正高聘副高级岗位等,依次类推。

(一)正高岗位上岗基本条件及职责

基本条件:

1)任职资格:专任教师具有高校教师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专职科研人员具有相应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证。

2)学历学位要求:196711以后出生者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含在读)。凡国家在2001年(含)以后开始设立的硕士点相关专业,其学历学位要求本聘期内可降低一级。教学科研业绩突出者学历学位要求可以降一级。

3)工作要求:近五年内,教学、科研工作考核达到学校规定的正高职务相应档级的合格要求,其中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内教学考核至少四年合格,科研考核年均合格;②科研考核年均不合格,则五年内教学考核必须历年在合格以上,并且有两年教学考核为良好(或一年为优秀)。

岗位职责:

4)专任教师必须承担所在单位统一安排的教学工作,指导研究生或本科生学习,教学工作量达到所在单位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标准,其中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教学考核应达到合格以上。

5)专任教师聘期内其科研业绩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正高职务相应档级的合格要求。

6)专任教师应指导青年教师一名或每学年开设学术讲座一次。

7)专职科研岗位上的研究员或相应职务人员须完成学校规定的研究工作量;在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时,应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

(二)副高(副教授)岗位上岗基本条件及职责

基本条件:

1)任职资格:专任教师具有高校教师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专职科研人员具有相应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证。

2)学历学位要求:197211以后出生者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含在读)。2001年(含)以后开始设立的硕士点相关专业,其学历学位要求本聘期内可降低一级。教学科研业绩突出者学历学位要求可以降一级。

3)工作要求:近五年内,教学、科研工作考核达到学校规定的副高级职务相应档级的合格要求,其中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内教学考核至少四年合格,科研考核年均合格;②科研考核年均不合格,则五年内教学考核必须历年在合格以上,并且有两年教学考核为良好(或一年为优秀)。

岗位职责:

4)专任教师必须承担所在单位统一安排的教学工作,指导本科生或研究生学习,教学工作量达到所在单位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标准,其中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教学考核应达到合格以上。

5)专任教师在聘期内其科研业绩必须达到所在单位规定的副高级职务相应档级的合格要求。

6)专职科研岗位上的副研究员或相应职务人员须完成学校规定的研究工作量;在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时,应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

(三)中级岗位上岗基本条件及职责

基本条件:

1)任职资格:专任教师具有高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专职科研人员具有相应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证。

2)学历学位要求:197711以后出生者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含在读)。2001年(含)以后开始设立的硕士点相关专业,其学历学位要求本聘期内可降低一级。教学科研业绩突出者学历学位要求可以降一级。

3)工作要求:近五年内,教学、科研工作考核达到学校规定的中级职务相应档级的合格要求,其中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内教学考核至少四年合格,科研考核年均合格;②科研考核年均不合格,则五年内教学考核必须历年在合格以上,并且有两年教学考核为良好(或一年为优秀)。

岗位职责:

4)专任教师必须承担所在单位统一安排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达到所在单位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标准,其中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教学考核应达到合格以上。

5)专任教师在聘期内其科研业绩必须达到所在单位规定的中级职务相应档级的合格要求。

6)专职科研岗位上的助理研究员或相应职务人员须完成学校规定的研究工作量;在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时,应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

(四)初级岗位上岗基本条件及职责

基本条件:

1)任职资格:专任教师具有高校教师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专职科研人员具有相应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证。

2)学历学位要求:197711以后出生者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含在读)。2001年(含)以后开始设立的硕士点相关专业,其学历学位要求本聘期内可降低一级。

3)工作要求:近五年内,教学、科研工作考核达到学校规定的初级职务档级的合格要求。

岗位职责:

4)教学工作要求:承担助教工作,聘期内第一学年要求听指导导师的课或本学科专业其他优秀教师讲课,听课任务不少于72课时。

5)科研工作要求:确定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聘期内参加一项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校级教改项目或课程建设项目或校级教学课件制作竞赛活动等。

6)教学科研成果要求:聘期内在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作品)1篇或参编教材一部或校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一项。音乐、美术、体育学科专业则应取得相当等级的成果。

7)专职科研岗位上的实习研究员或相应职务人员须完成学校规定的研究工作量。

七、暂聘、缓聘、借编聘任教学科研岗位的条件

1.暂聘条件:①具有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现已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教学效果良好,但学历学位尚未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承诺在本轮聘期结束前取得学校规定的学历学位进修资格者,可以申请暂聘教师岗位,暂聘期为三年;②只有中专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或非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现已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教学效果良好,承诺在本轮聘期结束前转评成高校教师职务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者,可以申请暂聘教师岗位,暂聘期为三年;③职称为高校教师系列,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教学效果良好,承诺在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可以申请暂聘教师岗位,暂聘期为二年。

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上述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2.缓聘条件:①具有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现已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但连续两年在学生评教成绩排名中均为本教学单位末位者,缓聘期一般为半年至一年。缓聘期结束本人可以向学校教务处申请试教要求,试教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岗。②具有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现已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在本次聘任中确因身体健康的原因不能参与聘任者。缓聘期间校内绩效工资停发。

3.借编聘岗:符合上岗基本条件且近三年教学考核均合格者,在本次聘用中,无相应教学科研岗位可聘,同时又不应聘教辅、管理及其它岗位者,原教学科研单位在无编制时,允许向学校借编聘用,被聘人员基础津贴只享受其暂聘岗位基础津贴的60%

八、教学科研人员申请转聘非教学科研岗位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学科研人员,在本轮聘任中一般应申请转聘非教学科研岗:

1.1962年1月1以后出生,学历未达到本科学历的教师。

2.具有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现已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但连续三年在学生评教成绩排名中均为本教学单位末位者,或连续两年教学考核不合格者。

3.暂聘期结束未达到要求者。

4.缓聘期结束且试教考核不合格者。

自本规定发布实施之后,与本规定相悖的其它规定自动失效,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属校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