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系统
关于调整杭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自缴级离休干部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1-21 点击: 3
杭劳社医〔2008〕26号
市各有关单位:
经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核算,2007年度我市自缴级离休干部医疗费人均月支出6421元,子女统筹医疗费人均月支出79元。根据医疗经费“自求平衡”的原则,2008年自缴级离休干部医疗收费标准定为每人每月6500元,子女统筹医疗收费标准定为每人每月80元(包括由个人缴纳的每人每月10元)。此标准内不再调整,年末结余结转下年度结算,如有不足在历年结余中调剂。
本通知自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