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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市级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财务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

来源: 作者: 时间:2009-03-06 点击: 0

 

杭财监督2009126

 

市级各主管部门、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

近几年来,通过政府有关管理、监督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专项资金检查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市本级各单位的预算管理已比较规范,违规违纪问题逐步减少,但市级各部门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基础较为薄弱,违规违纪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了加强对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的日常财务和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杭财行〔200637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财务监管

    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承担市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职能任务。加强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是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要强化主管部门下属单位指导与监督的责任,规范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的经济行为,建立健全内部制约机制,提高财务管理的整体水平。各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的负责人要牢固树立财务与会计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并采取有效措施,使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健全各项制度

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和基础。各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牵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物资采购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

健全单位内控制度,是保证单位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国有资产完整、预算执行正确的重要手段。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职责分工制度,授权批准制度,会计系统制度,预算控制,财产保全制度,内部报告制度和信息技术制度等。各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财务管理薄弱环节的控制,形成一个相对完整、职责明确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以确保本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预算、会计财务制度。减少差错、提高效率、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严肃财经纪律

1、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若干具体事项的通知》(杭财综〔2008854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其他收入”的核算和管理。

2、严格控制编外用工经费。各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聘用编外人员,对确需使用编外人员的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编制2009年市级部门(单位)预算建议计划的通知》(杭财预〔2008893号)中有关“2009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中第6点要求办理。未经市编办批准的合同期一年以上的编外用工,一律不得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安排有关人员经费支出。

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各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国内公务考察管理的通知》(市委办发〔2008122号)的精神,严格控制公车、公务接待、国内公务考察支出,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部门的“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三公”费用支出,打造节约型政府。

4、严格执行差旅费、会议费标准。各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杭州市市级行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杭财行〔20071239号)和《杭州市市级行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杭财行〔20071238号)等文件精神,在预算标准范围内列支差旅费和会议费。

5、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各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杭州市级预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杭财综〔2006938号)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规范银行账户开立、变更与撤销等行为,正确核算各银行账户的相关内容,杜绝违法乱纪行为。

6、严肃预算管理。各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杭州市部门预算编制业务规范》(杭财预〔20061495号)的规定,合理编制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对有专项资金和有较大项目资金的单位,应根据各资金的特点,分别制定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应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和评价的要求,开展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工作,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合理。

7、加强资产管理。各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置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本单位资产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保管、处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8、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和教育。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各单位要建立会计人员评价体系,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会计人员管理的各个方面,做到考核量化、指标到人,奖惩分明,强化落实,具有较强的约束力。

9、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其他有关预算、会计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完善制约机制

1、强化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市级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领导切实强化本单位内部制约机制,实行对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领导干部的任中、离任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进一步规范管理,堵塞漏洞。

2、加大外部监督检查力度。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统一协调、各司其责,共同做好对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应加大对市级各部门下属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预算监督力度,加强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在对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制审计的同时,应加大延伸审计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力度。要积极推行对市级各部门下属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监察部门要充分运用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的成果,严肃查处违反政策规定和财经纪律的行为。

3、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信息交流,定期举行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督促整改,切实规范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不断提高各二级及基层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二○○九年三月六日

政策法规

关于加强对市级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财务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

· 2009-03-06

 

杭财监督2009126

 

市级各主管部门、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

近几年来,通过政府有关管理、监督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专项资金检查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市本级各单位的预算管理已比较规范,违规违纪问题逐步减少,但市级各部门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基础较为薄弱,违规违纪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了加强对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的日常财务和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杭财行〔200637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财务监管

    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承担市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职能任务。加强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是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要强化主管部门下属单位指导与监督的责任,规范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的经济行为,建立健全内部制约机制,提高财务管理的整体水平。各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的负责人要牢固树立财务与会计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并采取有效措施,使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健全各项制度

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和基础。各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牵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物资采购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

健全单位内控制度,是保证单位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国有资产完整、预算执行正确的重要手段。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职责分工制度,授权批准制度,会计系统制度,预算控制,财产保全制度,内部报告制度和信息技术制度等。各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财务管理薄弱环节的控制,形成一个相对完整、职责明确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以确保本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预算、会计财务制度。减少差错、提高效率、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严肃财经纪律

1、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若干具体事项的通知》(杭财综〔2008854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其他收入”的核算和管理。

2、严格控制编外用工经费。各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聘用编外人员,对确需使用编外人员的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编制2009年市级部门(单位)预算建议计划的通知》(杭财预〔2008893号)中有关“2009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中第6点要求办理。未经市编办批准的合同期一年以上的编外用工,一律不得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安排有关人员经费支出。

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各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国内公务考察管理的通知》(市委办发〔2008122号)的精神,严格控制公车、公务接待、国内公务考察支出,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部门的“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三公”费用支出,打造节约型政府。

4、严格执行差旅费、会议费标准。各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杭州市市级行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杭财行〔20071239号)和《杭州市市级行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杭财行〔20071238号)等文件精神,在预算标准范围内列支差旅费和会议费。

5、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各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杭州市级预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杭财综〔2006938号)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规范银行账户开立、变更与撤销等行为,正确核算各银行账户的相关内容,杜绝违法乱纪行为。

6、严肃预算管理。各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杭州市部门预算编制业务规范》(杭财预〔20061495号)的规定,合理编制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对有专项资金和有较大项目资金的单位,应根据各资金的特点,分别制定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应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和评价的要求,开展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工作,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合理。

7、加强资产管理。各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置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本单位资产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保管、处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8、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和教育。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各单位要建立会计人员评价体系,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会计人员管理的各个方面,做到考核量化、指标到人,奖惩分明,强化落实,具有较强的约束力。

9、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其他有关预算、会计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完善制约机制

1、强化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市级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领导切实强化本单位内部制约机制,实行对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领导干部的任中、离任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进一步规范管理,堵塞漏洞。

2、加大外部监督检查力度。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统一协调、各司其责,共同做好对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应加大对市级各部门下属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预算监督力度,加强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在对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制审计的同时,应加大延伸审计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力度。要积极推行对市级各部门下属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监察部门要充分运用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的成果,严肃查处违反政策规定和财经纪律的行为。

3、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信息交流,定期举行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督促整改,切实规范二级及基层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不断提高各二级及基层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二○○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