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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时间:2009-06-05 点击: 5
根据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入托儿童保育费根据父母双方各负担50%的原则,杭师院教职工第一胎可报销子女入托保育费每人每月85元,第二胎报保育费每人每月60元,每年报销5个月。父母一方无单位或无固定工作的,由另一方全额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