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年   月   日 星期  

  

政策法规

您的位置: 首页  >  财务制度  >  政策法规

浙江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09-06-15 点击: 0

 

浙厅际办[2009]3

 

各市、县(市、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最近,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9]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年初上级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的部署和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所采取的措施、工作安排入工作建议于710日前书面反馈至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请将此文件复印分送给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联系人:胡朝芳,联系电话:88008757,传真:88008711

 

00九年六月十五日

政策法规

浙江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2009-06-15

 

浙厅际办[2009]3

 

各市、县(市、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最近,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9]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年初上级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的部署和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所采取的措施、工作安排入工作建议于710日前书面反馈至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请将此文件复印分送给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联系人:胡朝芳,联系电话:88008757,传真:88008711

 

00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