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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安全考核奖励经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09-20 点击: 0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补充通知》(杭财综[2010]136号)文件精神,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任何行政事业单位不得自行对财政专项资金作二次分配。
因此,我局关于《公布2009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杭教人[2010]11号、13号)文件,对给予经费奖励有关单位和个人,取消安全考核奖励经费。
联系电话:87063751; 联系地址:杭州市庆春路178号。
附件:《关于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补充通知》(杭财综[2010]136号)文件
二O二O年
杭州市教育局人事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