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年   月   日 星期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启用新版经费报销单据的通知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计财处 作者:计财处 时间:2014-12-03 点击: 402

各学院、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计划财务处制定了新版经费报销单据(详见附件),现将新版经费报销单据的使用通知如下:

1.启用时间:新版经费报销单据从201511日起启用。

2.单据用途:《杭州师范大学出差审批单》用于出差前审批,报销差旅费时作为原始凭证;《杭州师范大学差旅费报销单》,专门用于出差后报销差旅费;《杭州师范大学经费报销单(通用格式)》,用于报销差旅费以外的费用;《杭州师范大学远程报销确认单》,用于远程报销且自动生成;《杭州师范大学经费报销转卡信息表》,用于填写经费报销转入的银行卡信息;《杭州师范大学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单》,用于填写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所需信息。除《杭州师范大学远程报销确认单》外,另五张单据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沿中间分割线裁开。

3.签字手续:《杭州师范大学出差审批单》由填表人填写,出差审批人审签;《杭州师范大学差旅费报销单》、《杭州师范大学经费报销单(通用格式)》、《杭州师范大学远程报销确认单》,由经费负责人审签和经办人(或报销人)、证明人签字确认,这三张单据所附原始凭证由经办人逐张签字,但经费负责人和证明人可以不签字;《杭州师范大学经费报销转卡信息表》、《杭州师范大学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单》,由经办人或者申请人签字确认。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出差审批单》《杭州师范大学差旅费报销单》《杭州师范大学经费报销单(通用格式)》《杭州师范大学经费报销转卡信息表》《杭州师范大学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单》



 

计划财务处

2014-12-3

通知公告

关于启用新版经费报销单据的通知

· 2014-12-03

各学院、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计划财务处制定了新版经费报销单据(详见附件),现将新版经费报销单据的使用通知如下:

1.启用时间:新版经费报销单据从201511日起启用。

2.单据用途:《杭州师范大学出差审批单》用于出差前审批,报销差旅费时作为原始凭证;《杭州师范大学差旅费报销单》,专门用于出差后报销差旅费;《杭州师范大学经费报销单(通用格式)》,用于报销差旅费以外的费用;《杭州师范大学远程报销确认单》,用于远程报销且自动生成;《杭州师范大学经费报销转卡信息表》,用于填写经费报销转入的银行卡信息;《杭州师范大学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单》,用于填写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所需信息。除《杭州师范大学远程报销确认单》外,另五张单据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沿中间分割线裁开。

3.签字手续:《杭州师范大学出差审批单》由填表人填写,出差审批人审签;《杭州师范大学差旅费报销单》、《杭州师范大学经费报销单(通用格式)》、《杭州师范大学远程报销确认单》,由经费负责人审签和经办人(或报销人)、证明人签字确认,这三张单据所附原始凭证由经办人逐张签字,但经费负责人和证明人可以不签字;《杭州师范大学经费报销转卡信息表》、《杭州师范大学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单》,由经办人或者申请人签字确认。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出差审批单》《杭州师范大学差旅费报销单》《杭州师范大学经费报销单(通用格式)》《杭州师范大学经费报销转卡信息表》《杭州师范大学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单》



 

计划财务处

201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