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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调整2017年校内预算总额的通知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计财处 作者:计财处 时间:2017-09-01 点击: 774
各学院、部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杭师大党委发[2016]13号)的规定,现对申请调整2017年校内预算总额通知如下:
1.2017年各项预算经学校批准后,原则上不予调整。若遇到外部环境、办学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预算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预算执行单位可以申请调整预算总额。
2.确需调整或调减2017年预算总额的,由申请单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增减预算总额申请表》(附后),并提供相关依据和资料,经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主管处室和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于2017年9月10日前送至计划财务处。
联系人:刘梦回,联系电话:28861379
计划财务处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