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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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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调整2018年校内预算总额的通知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计财处 作者:计财处 时间:2018-08-29 点击: 275


各学院、部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杭师大党委发[2016]13号)的规定,现对申请调整2018校内预算总额通知如下:

1.2018年各项预算经学校批准后,原则上不予调整。若遇到外部环境、办学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预算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预算执行单位可以申请调整预算总额。

2.确需调增或调减2018年预算总额的(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由申请单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增减预算总额申请表》(附后),并提供相关依据和资料,经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主管处室和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于2018年9月10日前送至计划财务处。

联系人:刘梦回,联系电话:28861379

杭州师范大学增减预算总额申请表

填表日期:          

申请单位


经办人


申请原因

(可另附)


申请增减预算总额项目名称

增减(+/-)金额(元)







增减预算总额

单位负责人

意见


主管业务处室

意见


计划财务处

意见


分管校领导

意见


校长办公会

决议


党委会

决议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计划财务处,一份交申请调整预算单位。

杭州师范大学增减预算总额申请表



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调整2018年校内预算总额的通知

计财处 · 2018-08-29


各学院、部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杭师大党委发[2016]13号)的规定,现对申请调整2018校内预算总额通知如下:

1.2018年各项预算经学校批准后,原则上不予调整。若遇到外部环境、办学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预算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预算执行单位可以申请调整预算总额。

2.确需调增或调减2018年预算总额的(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由申请单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增减预算总额申请表》(附后),并提供相关依据和资料,经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主管处室和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于2018年9月10日前送至计划财务处。

联系人:刘梦回,联系电话:28861379

杭州师范大学增减预算总额申请表

填表日期:          

申请单位


经办人


申请原因

(可另附)


申请增减预算总额项目名称

增减(+/-)金额(元)







增减预算总额

单位负责人

意见


主管业务处室

意见


计划财务处

意见


分管校领导

意见


校长办公会

决议


党委会

决议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计划财务处,一份交申请调整预算单位。

杭州师范大学增减预算总额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