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调整2018年校内预算总额的通知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计财处 作者:计财处 时间:2018-08-29 点击: 275
各学院、部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杭师大党委发[2016]13号)的规定,现对申请调整2018年校内预算总额通知如下:
1.2018年各项预算经学校批准后,原则上不予调整。若遇到外部环境、办学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预算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预算执行单位可以申请调整预算总额。
2.确需调增或调减2018年预算总额的(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由申请单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增减预算总额申请表》(附后),并提供相关依据和资料,经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主管处室和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于2018年9月10日前送至计划财务处。
联系人:刘梦回,联系电话:28861379
杭州师范大学增减预算总额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 经办人 | |||||
申请原因 (可另附) | ||||||
申请增减预算总额项目名称 | 增减(+/-)金额(元) | |||||
增减预算总额 单位负责人 意见 | 主管业务处室 意见 | |||||
计划财务处 意见 | 分管校领导 意见 | |||||
校长办公会 决议 | 党委会 决议 |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计划财务处,一份交申请调整预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