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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18年浙江省高师院校财务工作会议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计财处 作者:计财处 时间:2018-11-05 点击: 0

11月1日至2日,2018年浙江省高师院校财务工作会议在我校仓前校区召开,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嘉兴学院等十余所高师院校财务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此次会议旨在讨论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高校财务信息化建设、高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问题,我校计划财务处吴静副处长主持了此次会议。

陈永富副校长出席了此次会议。陈校长首先介绍了我校的基本情况,他指出,贯彻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是学校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要以贯彻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为契机,提升学校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同时,陈校长对本次会议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本次会议对于贯彻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很及时、很重要,同时也是非常好的形式,各个高校应相互交流、相互学习,通过交流学习共同提高、共同发展。

浙江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包洪信处长传达了全国高师理事会会议精神,重点介绍了新时代财务工作的四个要求,一是要有政治意识,二是站位要高、视野要宽,三是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四是要讲绩效、守底线。随后,围绕本次交流会主题,浙江师范大学、温州大学、浙江海洋大学等高校参会人员纷纷发言,介绍了各自的工作进展及经验做法,同时也提出了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大家就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热烈地讨论。最后,宁波大学计划财务处高森生处长做总结发言,针对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准备、会计信息系统软件选择、信息化接口设置、绩效管理主体等交流会中各高校共同关注的问题给出了建议,同时指出,各高师院校应加强日常业务交流,共同提高高师院校财务管理水平。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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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18年浙江省高师院校财务工作会议

计财处 · 2018-11-05

11月1日至2日,2018年浙江省高师院校财务工作会议在我校仓前校区召开,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嘉兴学院等十余所高师院校财务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此次会议旨在讨论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高校财务信息化建设、高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问题,我校计划财务处吴静副处长主持了此次会议。

陈永富副校长出席了此次会议。陈校长首先介绍了我校的基本情况,他指出,贯彻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是学校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要以贯彻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为契机,提升学校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同时,陈校长对本次会议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本次会议对于贯彻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很及时、很重要,同时也是非常好的形式,各个高校应相互交流、相互学习,通过交流学习共同提高、共同发展。

浙江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包洪信处长传达了全国高师理事会会议精神,重点介绍了新时代财务工作的四个要求,一是要有政治意识,二是站位要高、视野要宽,三是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四是要讲绩效、守底线。随后,围绕本次交流会主题,浙江师范大学、温州大学、浙江海洋大学等高校参会人员纷纷发言,介绍了各自的工作进展及经验做法,同时也提出了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大家就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热烈地讨论。最后,宁波大学计划财务处高森生处长做总结发言,针对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准备、会计信息系统软件选择、信息化接口设置、绩效管理主体等交流会中各高校共同关注的问题给出了建议,同时指出,各高师院校应加强日常业务交流,共同提高高师院校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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