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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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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关于做好2019年高端人才和卓越(杰二)人才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计财处 作者:计财处 时间:2019-04-08 点击: 377

各部门、学院:

根据《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加强人才生态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杭师大党委发〔2017〕44号)等文件规定,计划财务处制定了2019年服务高端人才和卓越(杰二)人才的工作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组建服务团队

建立由计划财务处领导班子和各科科长组成的财务服务团队。服务对象和对应的服务人员详见附件。

二、明确服务内容

一是服务对象对其所有涉及到财务的事项可以直接联系服务人员;

二是采用多种方式宣传国家、省、市相关财经政策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

三是健全联系机制。通过建立工作群组,发布相关信息,交流服务细节,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效果。

三、落实服务要求

一是服务人员对服务对象提出的事项必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不得推诿;

二是服务人员要及时反馈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服务对象不定期进行走访服务,了解需求、解决困难;

三是定期对服务对象的秘书、助管岗学生和科研财务秘书,进行相关培训。


附件:计划财务处服务高端及卓越(杰二)人才联系表


计划财务处

2019年4月8日


通知公告

计划财务处关于做好2019年高端人才和卓越(杰二)人才服务工作的通知

计财处 · 2019-04-08

各部门、学院:

根据《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加强人才生态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杭师大党委发〔2017〕44号)等文件规定,计划财务处制定了2019年服务高端人才和卓越(杰二)人才的工作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组建服务团队

建立由计划财务处领导班子和各科科长组成的财务服务团队。服务对象和对应的服务人员详见附件。

二、明确服务内容

一是服务对象对其所有涉及到财务的事项可以直接联系服务人员;

二是采用多种方式宣传国家、省、市相关财经政策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

三是健全联系机制。通过建立工作群组,发布相关信息,交流服务细节,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效果。

三、落实服务要求

一是服务人员对服务对象提出的事项必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不得推诿;

二是服务人员要及时反馈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服务对象不定期进行走访服务,了解需求、解决困难;

三是定期对服务对象的秘书、助管岗学生和科研财务秘书,进行相关培训。


附件:计划财务处服务高端及卓越(杰二)人才联系表


计划财务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