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调整2019年校内预算总额的通知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计财处 作者:计财处 时间:2019-09-02 点击: 181
各学院、部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杭师大党委发[2016]13号)的规定,现对申请调整2019年校内预算总额通知如下:
1.2019年各项预算经学校批准后,非不可预见经费不得调整。若遇到外部环境、办学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预算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预算执行单位可以申请调整预算总额。
2.确需调增或调减2019年预算总额的(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必须提供追加预算的文件依据和资料,由申请单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增减预算总额申请表》(见附件),经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主管处室和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于2019年9月10日前送至计划财务处。
联系人:李志强 28861867
计划财务处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