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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酬金发放时效的温馨提示
来源:计划财务处 作者:计财处 时间:2022-09-24 点击: 379
各学院 (部门):
根据前期酬金线上报销和国库支付情况,为保证酬金及时发放到位,每月定时发放的酬金制单及审批请于发放日前5个工作日完成。教职工酬金每月10日发放,学生助学金及勤工酬金改为每月20日发放,如遇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提前到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相应酬金单据审批完成时间应同时提前。由于部分项目涉及国库支付环节,支付完成时效受财政影响,未在指定节点完成酬金单据审批提交的,将在单据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计划财务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