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来源:计划财务处 作者:计财处 时间:2022-10-11 点击: 519
因工作需要,杭州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财务处会计岗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具有高校会计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3)具有高校会计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团队合作和服务精神;
(5)身心健康,耐心沉稳,认真负责,工作踏实。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直至2022年10月15日为止。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表,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名称+姓名”,邮箱为:lyh@hznu.edu.cn。要求提供相关的电子佐证材料,
包括:
(1)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等),并附1寸免冠近照。
(2)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个人荣誉等证书扫描件,或含有成绩单的学校推荐表(应届生),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
(3)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作为已报名的凭证。在面试时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审核确认。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反馈初审结果。
(二)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自公告截止之日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通知来校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评审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从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后,对拟聘用人员学校以劳务派遣方式非事业编制聘用,首次合同签订劳动合同2年,待遇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和监督
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有关本次招聘的相关情况请向杭州师范大学计财处电话咨询。
杭州师范大学计财处网址:https://jcc.hznu.edu.cn/
咨询电子信箱:lyh@hznu.edu.cn
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0571-28867224
监督电话:王老师,电话:0517-28865047
四、其他事项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附件:应聘报名表
计划财务处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