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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库支付管理下薪酬发放的温馨提示
来源:计划财务处 作者:计财处 时间:2023-03-29 点击: 105
各学院 (部)、部门:
接市财政局通知,自4月份开始,学校财政资金安排的工资、酬金、劳务须均由国库支付。为保证各薪酬、劳务及时发放到位,请大家务必在相应时间结点前完成申报手续。
一、教职工工资、月考核奖、绩效等酬金类
每月4日前完成申报手续。
二、研究生助学金及勤工酬金类
每月10日前完成申报手续。
三、本科生助学金及勤工酬金类
每月15日前完成申报手续。
四、劳务费
酬金单可随时提交,但发放上传时间集中在每月8日、18日、28日上传国库,一般三个工作日到账。
五、如遇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酬金单据提交时间将适当调整。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计划财务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