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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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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年终决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计划财务处 作者:计财处 时间:2023-11-02 点击: 3

各学院(部)、部门:

为了做好2023年年终决算工作,确保学校2024年财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3年报销截止时间和2024年开账时间

根据市财政年终决算工作安排,2023年报销时间截至2023年12月15日,开账时间为2024年1月7日。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1月6日将暂停办理各类报销业务,网上预约报销系统关闭,师生已预约未递交的预约报销单将同时撤销,请各学院、部门和广大教职工务必将预约报销单于12月15日前送至会计核算科,并及时关注年终项目结转情况,特别是不结转项目。

二、关于采购支付

1.为确保在国库关闭前完成所有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采购款项支付,请务必在12月1日之前,完成费用报销支付申请:

政府采购事项或者两万元以上的非政府采购事项,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智慧采购平台”的“履约管理”模块,提交“采购报销”申请;

两万元以下的非政府采购事项,如已经在“杭州师范大学智慧采购平台”完成部门自采备案流程,则需要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智慧采购平台”的“履约管理”模块,提交“采购报销”申请,如误从其他渠道完成报销,导致采购平台冻结的预算未解冻,请及时联系计财处财务信息管理科解冻。

2.通过自有资金安排的合同已备案的政府采购应付未付部分需结转至2024年,请在12月15日前到预算管理科备案,过期将默认不结转。备案材料包括:采购合同、采购结转申请表(附件1)。

三、关于各类收入入账

2023年已经到账但未认领的专项资金和支付宝缴费大厅、银行转账收取的各类会议办班等收入,请抓紧时间认领。对2023年各类培训办班等社会服务性收入,开具发票、分成入账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15日,开具发票时需将相关入账材料交到收费管理科。

四、关于预借票据核销

所有预借的票据要求在2023年12月15日前收回款项,并到收费管理科予以核销。如有特殊情况,需做出书面说明并办理续借手续,无正当理由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关于暂借款清理

对于在计划财务处已办理借款手续的部门及个人,尚未核销的,请务必于2023年12月15日前到会计核算科办理冲销业务。借款详情可登录计划财务处复翼财务综合信息平台或微信公众号“杭师大财务服务”查询。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核销的,应书面说明事由,并经所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计财处备案,方可延期处理。

六、关于年末结转

1.年度部门预算除%5B329%成教业务、%5B332%科研管理费、%5B333%留学生学费收入、%5B8%各类创收外,原则上都不结转。

2.项目编号第5位起为“%5C4%、%5F4%”的科研项目,请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建设的要求和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该类项目余额将会在年终决算后自动结转至下年度继续使用。

3.各类专项经费原则上按项目建设期执行,对于财政要求当年度必须执行完毕的项目,不得结转,具体包含以下项目:

(1)登峰项目经费(不含人才经费) 项目编号第5位起为“%5C524%(登峰-基础性设备经费);%5C525%(登峰-学院统筹与申博经费);%5C526%(登峰-国际合作交流经费);%5C527%(登峰-科学研究经费);%5C528%(登峰-教育教学经费)”的项目。

(2)人才专项经费 卓越拔尖人才支持经费;西湖学者经费;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等项目。

(3)学科项目经费 科研专项及科研平台经费(项目编号第5位起为%5C520%、%5C502**4%的项目);教务处本科教改经费(项目编号第5位起为%5C521%的项目);优势特色学科经费(项目编号第5位起为%5C51921%的项目);学科运行经费(项目编号第5位起为%5C51923%的项目)。

(4)外来专项项目经费 省财、央财项目(含中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经费);西湖明珠工程经费(含特殊支持人才科技创新创业、青年培养及工作经费);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经费(项目编号第5位起为%5C515923101%的项目);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编号第5位起为%5C52323%的项目)、大学生思政项目经费;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省级培养补助经费、师范教育创新工程经费;浙江青年工匠培养经费、五个一工程经费、省卫生能力建设经费、省特级专家工作生活待遇经费、外教资源统筹管理平台运行经费、百人千场活动经费、市“115”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经费、大师/非遗进校园项目经费、博士后资助经费等。

七、关于2024年开账

1. 报销预约系统将于2024年1月7日开放,2024年计财处拟采用线上预约+自助投递服务模式,不再单独开放线下接单窗口,师生可自主将报销预约单据投递至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下沙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的投递机内,智能报销、采购预约单据如无纸质票据,师生可以委托财务处打印处理,无需线下投递。

2. 计财处将通过计财处门户网站、钉钉联系群、“杭师大财务服务”微信公众号、钉钉智能问答机器人等线上渠道+线下热线等方式向师生提供财务咨询服务,具体热线电话将在计财处网站、钉钉联系群公布。

计划财务处相关业务联系人:

预算业务:于小雪 28867539

科研项目:陆 28865689

采购政策:周松涛 28865075

报销业务:黄 28861410

系统支撑:李海波(智慧采购平台)28860677(短号3677) 徐泽伟(网上预约、智能报销等复翼系统)28860081(短号9081)


附件:

       附件1:“其他资金”政府采购结转申报表

       附件2:2023年部分到期项目查询明细表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1月2日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年终决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计财处 · 2023-11-02

各学院(部)、部门:

为了做好2023年年终决算工作,确保学校2024年财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3年报销截止时间和2024年开账时间

根据市财政年终决算工作安排,2023年报销时间截至2023年12月15日,开账时间为2024年1月7日。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1月6日将暂停办理各类报销业务,网上预约报销系统关闭,师生已预约未递交的预约报销单将同时撤销,请各学院、部门和广大教职工务必将预约报销单于12月15日前送至会计核算科,并及时关注年终项目结转情况,特别是不结转项目。

二、关于采购支付

1.为确保在国库关闭前完成所有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采购款项支付,请务必在12月1日之前,完成费用报销支付申请:

政府采购事项或者两万元以上的非政府采购事项,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智慧采购平台”的“履约管理”模块,提交“采购报销”申请;

两万元以下的非政府采购事项,如已经在“杭州师范大学智慧采购平台”完成部门自采备案流程,则需要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智慧采购平台”的“履约管理”模块,提交“采购报销”申请,如误从其他渠道完成报销,导致采购平台冻结的预算未解冻,请及时联系计财处财务信息管理科解冻。

2.通过自有资金安排的合同已备案的政府采购应付未付部分需结转至2024年,请在12月15日前到预算管理科备案,过期将默认不结转。备案材料包括:采购合同、采购结转申请表(附件1)。

三、关于各类收入入账

2023年已经到账但未认领的专项资金和支付宝缴费大厅、银行转账收取的各类会议办班等收入,请抓紧时间认领。对2023年各类培训办班等社会服务性收入,开具发票、分成入账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15日,开具发票时需将相关入账材料交到收费管理科。

四、关于预借票据核销

所有预借的票据要求在2023年12月15日前收回款项,并到收费管理科予以核销。如有特殊情况,需做出书面说明并办理续借手续,无正当理由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关于暂借款清理

对于在计划财务处已办理借款手续的部门及个人,尚未核销的,请务必于2023年12月15日前到会计核算科办理冲销业务。借款详情可登录计划财务处复翼财务综合信息平台或微信公众号“杭师大财务服务”查询。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核销的,应书面说明事由,并经所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计财处备案,方可延期处理。

六、关于年末结转

1.年度部门预算除%5B329%成教业务、%5B332%科研管理费、%5B333%留学生学费收入、%5B8%各类创收外,原则上都不结转。

2.项目编号第5位起为“%5C4%、%5F4%”的科研项目,请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建设的要求和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该类项目余额将会在年终决算后自动结转至下年度继续使用。

3.各类专项经费原则上按项目建设期执行,对于财政要求当年度必须执行完毕的项目,不得结转,具体包含以下项目:

(1)登峰项目经费(不含人才经费) 项目编号第5位起为“%5C524%(登峰-基础性设备经费);%5C525%(登峰-学院统筹与申博经费);%5C526%(登峰-国际合作交流经费);%5C527%(登峰-科学研究经费);%5C528%(登峰-教育教学经费)”的项目。

(2)人才专项经费 卓越拔尖人才支持经费;西湖学者经费;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等项目。

(3)学科项目经费 科研专项及科研平台经费(项目编号第5位起为%5C520%、%5C502**4%的项目);教务处本科教改经费(项目编号第5位起为%5C521%的项目);优势特色学科经费(项目编号第5位起为%5C51921%的项目);学科运行经费(项目编号第5位起为%5C51923%的项目)。

(4)外来专项项目经费 省财、央财项目(含中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经费);西湖明珠工程经费(含特殊支持人才科技创新创业、青年培养及工作经费);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经费(项目编号第5位起为%5C515923101%的项目);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编号第5位起为%5C52323%的项目)、大学生思政项目经费;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省级培养补助经费、师范教育创新工程经费;浙江青年工匠培养经费、五个一工程经费、省卫生能力建设经费、省特级专家工作生活待遇经费、外教资源统筹管理平台运行经费、百人千场活动经费、市“115”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经费、大师/非遗进校园项目经费、博士后资助经费等。

七、关于2024年开账

1. 报销预约系统将于2024年1月7日开放,2024年计财处拟采用线上预约+自助投递服务模式,不再单独开放线下接单窗口,师生可自主将报销预约单据投递至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下沙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的投递机内,智能报销、采购预约单据如无纸质票据,师生可以委托财务处打印处理,无需线下投递。

2. 计财处将通过计财处门户网站、钉钉联系群、“杭师大财务服务”微信公众号、钉钉智能问答机器人等线上渠道+线下热线等方式向师生提供财务咨询服务,具体热线电话将在计财处网站、钉钉联系群公布。

计划财务处相关业务联系人:

预算业务:于小雪 28867539

科研项目:陆 28865689

采购政策:周松涛 28865075

报销业务:黄 28861410

系统支撑:李海波(智慧采购平台)28860677(短号3677) 徐泽伟(网上预约、智能报销等复翼系统)28860081(短号9081)


附件:

       附件1:“其他资金”政府采购结转申报表

       附件2:2023年部分到期项目查询明细表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