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年   月   日 星期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报销事项变化的通知

来源:计划财务处 作者:李银花 时间:2025-01-07 点击: 726

各学院(部)、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财务报账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师生无纸化报销的体验感,2025年1月1日起计划财务处变更部分费用的报销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报销

2022年智能报销“3+1”基础上,明确增加日常报销中26项智能报销项。即以下列表中费用报销完全采用智能报销方式进行预约报销取消网上预约报销方式

1

报刊杂志

10

参加会议费

19

租车费

2

办公用品

11

消耗性材料及用品

20

其他交通费用/燃料费

3

印刷费

12

专用工具和仪器

21

其他交通费用/维修费

4

邮寄费

13

专用服装

22

其他交通费用/过桥过路费

5

差旅费

14

外协费(转出经费)

23

其他交通费用/保险费

6

设备维修费

15

测试化验费用

24

广告宣传费

7

网络系统运维费

16

委托加工费

25

国内会员费

8

其他维修()

17

数据采集费

26

职工子女保育费

9

其他租赁费

18

委托业务费/其他



二、差旅平台

差旅平台经过三个月试运行,于2025年1月1日正式运行2025年以前的差旅费请于2025年1月13日前在差旅平台完成报销申请,如未按时提交,之后报销需线上补做出差申请。网上预约报销-差旅模块、智能报销-差旅模块不再开放,差旅报销统一由差旅平台发起报销。校内工作人员差旅报销须履行差旅申请包括使用科研经费)但行程、项目与出差申请一致,报销金额在申请预算内,报销时经费负责人无需重复审批;学生和校外人员可不走差旅申请模块,通过个人支付方式在平台直接订票,并发起报销

登录方式:

(1)电脑端:复翼财务综合信息平台-差旅平台

(2)移动端:钉钉微门户-财务服务-差旅平台
具体差旅平台操作指南点击下方链接:

1. 杭州师范大学差旅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杭州师范大学差旅平台特殊场景操作指南》
感谢大家对计划财务处的支持,谢谢

附件: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差旅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差旅平台特殊场景操作指南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月7日


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报销事项变化的通知

李银花 · 2025-01-07

各学院(部)、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财务报账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师生无纸化报销的体验感,2025年1月1日起计划财务处变更部分费用的报销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报销

2022年智能报销“3+1”基础上,明确增加日常报销中26项智能报销项。即以下列表中费用报销完全采用智能报销方式进行预约报销取消网上预约报销方式

1

报刊杂志

10

参加会议费

19

租车费

2

办公用品

11

消耗性材料及用品

20

其他交通费用/燃料费

3

印刷费

12

专用工具和仪器

21

其他交通费用/维修费

4

邮寄费

13

专用服装

22

其他交通费用/过桥过路费

5

差旅费

14

外协费(转出经费)

23

其他交通费用/保险费

6

设备维修费

15

测试化验费用

24

广告宣传费

7

网络系统运维费

16

委托加工费

25

国内会员费

8

其他维修()

17

数据采集费

26

职工子女保育费

9

其他租赁费

18

委托业务费/其他



二、差旅平台

差旅平台经过三个月试运行,于2025年1月1日正式运行2025年以前的差旅费请于2025年1月13日前在差旅平台完成报销申请,如未按时提交,之后报销需线上补做出差申请。网上预约报销-差旅模块、智能报销-差旅模块不再开放,差旅报销统一由差旅平台发起报销。校内工作人员差旅报销须履行差旅申请包括使用科研经费)但行程、项目与出差申请一致,报销金额在申请预算内,报销时经费负责人无需重复审批;学生和校外人员可不走差旅申请模块,通过个人支付方式在平台直接订票,并发起报销

登录方式:

(1)电脑端:复翼财务综合信息平台-差旅平台

(2)移动端:钉钉微门户-财务服务-差旅平台
具体差旅平台操作指南点击下方链接:

1. 杭州师范大学差旅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杭州师范大学差旅平台特殊场景操作指南》
感谢大家对计划财务处的支持,谢谢

附件: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差旅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差旅平台特殊场景操作指南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