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报销事项变化的通知
来源:计划财务处 作者:李银花 时间:2025-01-07 点击: 726
各学院(部)、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财务报账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师生无纸化报销的体验感,2025年1月1日起计划财务处将变更部分费用的报销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报销
在2022年智能报销“3+1”基础上,明确增加日常报销中26项智能报销项。即以下列表中的费用报销完全采用智能报销方式进行预约报销,取消原网上预约报销方式。
1 | 报刊杂志 | 10 | 参加会议费 | 19 | 租车费 |
2 | 办公用品 | 11 | 消耗性材料及用品 | 20 | 其他交通费用/燃料费 |
3 | 印刷费 | 12 | 专用工具和仪器 | 21 | 其他交通费用/维修费 |
4 | 邮寄费 | 13 | 专用服装 | 22 | 其他交通费用/过桥过路费 |
5 | 差旅费 | 14 | 外协费(转出经费) | 23 | 其他交通费用/保险费 |
6 | 设备维修费 | 15 | 测试化验费用 | 24 | 广告宣传费 |
7 | 网络系统运维费 | 16 | 委托加工费 | 25 | 国内会员费 |
8 | 其他维修(护)费 | 17 | 数据采集费 | 26 | 职工子女保育费 |
9 | 其他租赁费 | 18 | 委托业务费/其他 |
二、差旅平台
差旅平台经过三个月试运行,于2025年1月1日正式运行。2025年以前的差旅费请于2025年1月13日前在差旅平台完成报销申请,如未按时提交,之后报销需线上补做出差申请。网上预约报销-差旅模块、智能报销-差旅模块不再开放,差旅报销统一由差旅平台发起报销。校内工作人员差旅报销须履行差旅申请(包括使用科研经费),但行程、项目与出差申请一致,报销金额在申请预算内,报销时经费负责人无需重复审批;学生和校外人员可不走差旅申请模块,通过个人支付方式在平台直接订票,并发起报销。
登录方式:
(1)电脑端:复翼财务综合信息平台-差旅平台
(2)移动端:钉钉微门户-财务服务-差旅平台
具体差旅平台操作指南,请点击下方链接:
1. 《杭州师范大学差旅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杭州师范大学差旅平台特殊场景操作指南》
感谢大家对计划财务处的支持,谢谢!
附件: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