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杭州师范大学报销票据粘贴样式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方便师生线上查阅会计凭证档案,提升经费报销效率,现推出财务数字档案系统。故对票据粘贴、附件计量进行规范,具体要求见《杭州师范大学报销票据粘贴规范》。
可在计划财务处网站下载专区(https://jcc.hznu.edu.cn/bszn/xzzq)下载附件粘贴单、新版出差审批单。
本规范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请各学院、部门遵照执行。
计划财务处
2021年5月27日
杭州师范大学报销票据粘贴规范
为适应票据电子化发展趋势,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现对票据归档和粘贴要求作如下规范。
一、票据归档要求
在纸质档案向电子档案过渡期间,所有报销票据均须提交纸质文档进行归档。其他纸质报销单据(如清单、收据、入库单、采购审批单、合同、支付凭证等)通过拍照上传到复翼财务综合信息平台或统一进行数字化电子扫描的,也需同时归档纸质凭证。
二、票据粘贴要求
1.票据粘贴单。票据应粘贴在《杭州师范大学附件粘贴单》或使用过一面的A4纸(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有打印内容的一面画叉)上。粘贴单左侧边距2.5厘米处为装订线,装订线内不能粘贴任何票据;右(下)侧边距3厘米以下用于记录本页所粘贴票据合计金额及单据数量,按需求填写其中一处即可。
2.票据分类。先按票据种类对原始票据进行分类,如出租车票、火车票、图书资料发票等,再将同一类票据按照形状分别粘贴。
3.票据粘贴。采用单层平铺式,将分类、整理好的票据正面朝上,四角平铺沿粘贴单装订线由上向下(由左向右)粘贴,整体不超出粘贴单的边界。粘贴工具要求使用胶水,不能使用双面胶、透明胶、订书针等。
对于纸张材质较软的票据,采用五点式粘贴,将票据四角及中间粘上胶水后粘贴;对于纸张材质较硬的票据(如火车票),需用胶水涂抹均匀,防止掉落。在合理节约的前提下,尽量将同类业务的票据粘贴在同一张附件粘贴单上。公务卡刷卡小票、机打小票等应粘贴在对应票据的粘贴单上。
4.统计票据金额。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附件粘贴单下端注明票据类别、票据张数、合计金额,请勿使用铅笔、圆珠笔填写。
5.责任人签字。经办人、证明人、审签人的签名须签写在有效凭证正面右侧空白处,请勿覆盖票据上任何文字及印章。经办人须在每张票据上签字,证明人(验收人)须在票据或汇总单据上签字,审签人可以在汇总单据上审批。
三、票据粘贴注意事项
1.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可在附件粘贴单正面空白处注明,使用【智能报销】模块的从其要求。
2.A4纸张大小或比A4纸大的原始凭证(如电子发票、合同、会议通知等)无需粘贴。原始凭证请勿使用已单面打印过的草稿纸打印或双面打印,以免无法扫描。
3.请保持票据粘贴单及其他原始凭证平整、干净,请勿折叠、污损。
四、附件计量方法
1.预约报销单附件计量方法
在复翼财务综合平台预约报销时填写的附件张数,已粘贴的票据按粘贴单作为附件计数单位;不符合粘贴要求的发票、清单、收据、入库单、采购审批单、合同、支付凭证等相关纸质材料,按实际张数计量。
2.粘贴单附件计量方法
在粘贴单统计栏填写的附件张数,按实际粘贴的票据张数计量。